"回扣"是什么意思啊?简单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12:41
是卖方拿的还是买方拿的啊到底,

卖方
比如说:
导游带你到旅游商店里去,你买了100的东西,商店就会给导游钱,有按人头(几个人)算的,也有按买的百分之几算的,一般回扣这个词,是贬义词.
(不仅仅限于导游这个行业)

卖方拿的

在收到商品或劳务全部付款后退回其中一部分款项

给付款的一部分送礼

就是以你为中介,把一个客户带到场家,客户买了东西,厂家会给你报酬,这就是回扣!

回扣
【注音】:huí kòu

现代用语,表现于某获利人在获利利润中送给使其获利的人。如:甲方因乙方为甲方带来好处,甲方将得好处部分送给乙方;
某导游介绍客人到某店购买纪念品,而店方将给导游部分利润;某房开公司为得到某工程,暗中将部分回扣送给某主管该工程的官员,从而达到其目的。

【回扣的概念和特征】

(一)什么是回扣?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但是,如果断章取义地从“本法所称回扣”或“本规定所称回扣”中提取回扣的概念,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记入账内的“账内明示”回扣,也就会产生所有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的错误印象。

(二)回扣的法律特征

依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回扣定义,回扣具有以下特征:

1、账外暗中

按照《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